路德论三位一体(附:林鹿走向荒野)

      路德论三位一体(附:林鹿走向荒野)无评论

路德论三位一体(附:林鹿走向荒野)

马丁路德论三位一体

马丁路德领导的宗教改革几乎是暴风骤雨似的,但绝非现代意义上的一场颠覆过去一切的“革命”。改革并不是为了否定历史,而是为了复兴真理。所以宗教改革对真正的路德宗来说,不同于任何其他新教:改革绝非要创造一个新的基督教,而仅仅是要回到圣经,回到初期教会的传统中去。因此,尽管天主教视路德为最大的敌人,但路德并没有将天主教的一切传统都彻底“革掉”——因为他相信,圣灵一直在教会及其信经里工作。对路德保留一些传统礼仪的指控和误解,实在出于无知。真正彻底的改革不在于你有多么激进,而在于你是否将自己的意气彻底顺服真理——真理既不帮助你,也不帮助你的敌人,真理只作耶和华军队的元帅(约书亚记5:14)。因此,几乎完全继承三位一体的信条,这对路德来说没有任何困难。不仅如此,路德比任何近代以来的神学家更强调三位一体的信仰,因为在他看来,我们唯一的救主就是三位一体的神(Man’s only Savior Is the Triune God);而三位一体乃是基督徒的信仰之基(This is the most sublime and the first article of Christian faith);因为没有子,我们不可能认识父,没有灵,我们不可能认识子(1529)。

一、“位”(Person),一个勉为其难的词

1537年7月7日,路德在一场布道中就约1:2说:我们和教父们一样,使用“Person”一词实在情非得已,因为我们根本找不到更好的词。这个词并非说有三“位”神,只是表明神的自我“存在”(Being,hypostasis)。神有三个位格,但却神性独一(a single Godhead)。在使用罗11:33-36布道的时候,路德也谈到同样的话题:“三位”这个词实在不是一个通顺的德语(Dreifaltgkeit);当然,即使拉丁文Trinitas也同样蹩脚。因为“三位一体”真理超越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但神会悦纳儿女勉为其难的努力,因为祂知道我们外面语言的贫乏,也知道我们里面信仰的纯正。1538年,在一次关于路9:28-36的布道中,路德进一步宣称:寻找完全合宜的词只能失败。正如奥古斯丁抱怨说他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达这一奥秘一样,路德也觉得自己也完全无能为力。但是,路德相信尊重传统的表述是一个合宜的选择。

二、三位一体信仰在旧约圣经里的预示

路德承认,在基督道成肉身进入世界之前,旧约里关于三位一体的启示没有那么清晰;这乃是因为神对以色列人怀有极大的耐心,如同母亲关切并不成熟的幼童——接受三位一体的信仰需要灵性的成熟,特别是需要“在基督里”才可能明白奥秘的事。因为基督就是神的奥秘(歌罗西书2:2)。族长或者已经得了三位一体的某种启示,但普通选民只能接受一“位”神的信仰。这种不成熟的状况也持续到今天某些信徒身上。不过路德强调,整本旧约贯穿着纯正的一神论。路德特别通过创1:2和3:22来为此作见证。他说,起初神就是三位一体的神,这一真理后来为先知所看见(如赛6:3),最终完全启示于福音中。面对一些可以想见的置疑,路德辩护说:摩西面对吹毛求疵的犹太人,非常智慧地表述了三一信仰——创造中的“我们”,显然将天使排除在外了;犹太人所谓“复数”代表尊敬的说法是捕风捉影的。

三、三位一体信仰在基督里的充足启示

约翰福音16:13给了路德一个充分的机会,去充实在他的三一论。基督在这里特别告诉我们,圣灵是三位一体中独立的一“位”,并与父、子合一——路德在这里同时强调圣灵的神性,并在这里进一步凸显了“唯独信心”的主题:三一信仰不是理性能阐释和接纳的,只能始于信,以至于信。但这信乃是从道(Word)来的。路德回到约1:1-1,在那里,父、子两“位“很清楚,一位是speaker,一位是speaker所说出的word。那么到了约16:13,第三位清楚地启示出来了,就是hearer。显然,Speaker、Word与Hearer同时在场才使意义得以完成,这“三位”统一于一个神性之中。在1537年7月7日的那次布道中,路德详细解释了使徒约翰所得的三一启示:一方面,父子分位,另一方面,基督就是道成肉身的神。父子关系超越人的理性,圣灵临在并解释圣经成为信仰之必须。路德也通过约1:14及加4:4涉及到了基督的神人二性问题。显然,路德充分意识到,贬低和否认基督的神性,将是所有异端的共同特征。不过在谈到信经的时候,路德警告说,“父生子”那个“生”(Begeting),以及圣灵之“流出”(Proceeding),绝不等同于人间习以为常的那些概念。特别是,这两个动词绝非意味着三位分立,相反,三位仍合一在同一神性之内。这两个词显然同样是勉为其难的。

若有人这样追问:三位,还一体;一体,又三位,这怎么可能?路德回答得很清楚:我不知道,因为上帝不想让我们凭眼见来认识祂。1535年,路德引证罗11:33-36和约3:1-15时,将三一信仰视为神的愚拙与人的智慧之间的冲突,解决这个冲突不是依靠理性,而只能通过神所赐的信心。路德从来没有彻底否定理性的价值,尽管他对理性说了很“臭名昭著”的话。路德特别警告,面对三一信仰,诉诸理性是极其危险的;无论是自以为是地为之辩护,还是自作聪明地试图颠覆传统。如果我们一定要那样做,你就回到圣经上去——Word,这是唯一的道路、真理和生命。所以路德作品虽然等身,却远离系统巨制,只为让自己的理性永远臣服于圣经,让奥秘在心灵前开放,而不是囿于三论或N论的人类藩篱。谦卑就是在真理面前未敢僭越。路德高举三一信仰,也源于自己用生命经历了圣经上的相关启示;他看见三一信仰拥有绝对坚实的圣经基础。从摩西到约翰,三位一体的奥秘逐一展开。所以路德才敢这样见证:只有基督徒才会接受三位一体;Jews、Turks、Tartars和一切异端、异教徒都会仇恨和反对三位一体。“Take it or Leave It——andTake the Consequences”。路德说,让他们走吧,我们相信。

任不寐2009年7月24日星期五

在教会历史上,人们竭尽全力去探讨和展示三一奥秘。但这里所编辑的图片,与其说他们告诉我们三位一体是什么,不如说他们告诉我们,人不可能真正完全彻底地将三一信仰表述出来。但无论如何,有局限人为无局限的神所作的见证,必蒙神的悦纳。因为神顾念我们本不过是尘土。

附录:7月19日至7月20日拉斯韋加斯隨筆

林鹿

汽車以每小時80哩的速度飛馳,駛過無人區死亡谷至少要有四個小時。荒原路,正前方見厚厚雲層,云影使遠山有的白亮,有的暗影,有的前,有的后,錯落有致,明暗層變換呈夢幻感。越是人跡罕見的地方,越知道自己多渺小軟弱。爲什麽歷史上會有曠野修道士?曠野使人接近真理麽?

想起舊約時代以色列人出埃及流浪曠野的經歷。以色列人在曠野飽受各種考驗的折磨:貧困、飢渴、酷熱與嚴寒及強敵的威脅等,66万壯年人,加上女人孩子有200多万,白日的云柱是天父多麽細膩的呵護。夜晚的火柱又是多體貼的陪伴。在耶穌生平中,曠野也佔極重要的地位,耶穌被聖靈引到曠野,40天受魔鬼的試探,魔鬼曾要耶穌把石頭變成麵包。擡眼望去,曠野上石頭俯拾即是,魔鬼也會讓你把石頭變成麵包。凡是讓主受的試探,主的孩子也在其中被試探。主勝過了試探。你我呢?

施洗約翰在曠野宣講悔改與洗禮。後來,聖安東尼被視為第一位修士。安東尼(Anthony),基督教修道主義 的創始人(250年–356年),出生於埃及中部的 Koma,為科普特 (Coptic)人,原是農民 ,因領受馬太福音第十九章二十一節中, 耶穌對尋求永生的少年財主所說的話:“你若願意做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而離開社會人群,居沙漠洞穴,過著禁食、禱告、讀經…極其嚴峻的沙漠修道生活,有一聲音, 叫他最好是深入曠野沙漠。

遠遠看見雨綫,還有一段彩虹,沙漠給我們的歡迎詞是雨和閃電雷聲,雨點像冰雹大小,打在車窗上。我仍坐在2008年版的本田汽車裏,被空調保護得很周到,我看着雨的斑點,與曠野隔絕。自駕車在曠野旅遊,怎麽能體會到曠野的殘酷呢?人躲在車子中,哪裏像我唱的一首歌呢?“經風暴,過黑夜,度阡陌,越洋海,有你手牽引我,我就勇往向前。”我與内心的沙漠對話,還沒有真正開始。沙漠在内心裏也很遼闊。有一刻,我們在高速路邊停車,出來吹吹沙漠的大風,頓時清醒很多。

这里没有水只有岩石/岩石、无水和沙砾的路/路在山岭间盘旋而上/山岭乱石嶙峋而无水/假若有水我们就会停下来痛饮/假若山岩丛中哪怕只有一点水/然而死山龋齿累累的嘴吐不出水/

这里你不能站不能躺也不能坐/——艾略特《荒原》.

“隱士”的希臘文是“沙漠”、“修士”的希臘文是“獨自”。“獨修”是最初修道的形式,獨修者會到曠野修道,他們就被稱為“隱士”。 正因為在沙漠没有食物、權力、美女的誘惑,在這地方人會更覺自已想要得到它們,因此就更能考驗自己,曠野就成為一個實驗室,操練捨棄,不是要加,乃是要減;要問自己:我們有多少可以放手?這就是苦修主義的意義。嘗試曠野經歷,自我會漸漸地放下,沙漠靈修注重真實人格的體驗,當人在安靜獨處的時候,一切外加於人身上的身份、地位都變得不再重要,人只能從生命的主那裏獲得自我肯定。沙漠靈修不僅僅是捨棄的靈修(Let go Spirituality),也是認識真我成為愛人的動力。人的本相就是渺小。然而有多少人願意看見人的本相呢?

天地開闊,沒有遮攔,悲壯蒼涼。夕陽西下,雲層半邊天的寬帶紅藍黃銀幕,又壯麗宏偉。在曠野沙漠開車7個小時,進入拉斯韋加斯城。

在山岭上那座崩裂了又重建/却又在紫色的天空中突然爆炸的是什么城市/高塔纷纷倒坍/耶路撒冷 雅典 亚力山大/维也纳 伦敦/一切化为虚幻/——艾略特《荒原》

來之前,朋友先在網上訂了一個叫威尼斯的五星級賓館,車子開到門口,就把車鑰匙交給穿着制服的服務生,拿到一張取車的卡片。服務生都是年輕人,手上捏着美元,都是人們給的小費,正不停跑着接車送車,他們在我眼前穿梭,忙得不可開交。幸虧他們年輕,即使這樣,我想他們工作一天下來,人也必是癱軟的。人們排着長隊在賓館前臺登記,人人都拖着大小行李箱旅行包,來的來,走的走,這裡是人生旅途的一站,蠻特別的一站。在這個城市,你不會覺得經濟蕭條。人如潮水般從世界各地湧來。人們都說着別國的話。在仿照的威尼斯大橋旁的路口交匯処,在附近的公共汽車站臺地上,遍撒着女人肉體香艷照的名片,她們遍佈在各個賓館的房間裏,隨時方便聯絡。一個紅色短裙的高女人在凱撒大帝賓館噴水池前公開不遮掩地向男性的路人分發着這樣的名片。

朋友說: 拉斯維加斯就叫罪城。朋友妻說了句:男人來到這個地方,看見的都是年輕美貌的女人,回到家裏還怎麽看得慣自己的老婆啊!我也突然想起剛來美國不久,一個傍晚,我正在内華達大學圖書館裏讀書,一個中年男人走過來聊天,他很快問我:“你想不想去拉斯韋加斯?我可以帶你去拉斯韋加斯。”那時我不懂去拉斯韋加斯意味什麽,有些詫異。

你!伪善的读者!——我的同类——我的兄弟/——艾略特《荒原》。

到了拉斯韋加斯,就知道世界的每個城市裏,都有自己的拉斯韋加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拉斯韋加斯,以前以爲她和自己沒有什麽關係,現在發現她其實就藏在自己裏邊,一個角落僻靜処,白日不容易顯形,也不太引人注意,但到了夜晚,就火山噴發一般,純粹激烈,勢不可擋。當人類潛伏着的欲望被釋放到張揚的地步,這絕望也是死亡的前兆。拉斯韋加斯有一個密碼,在大洪水之前,人類以及人類城市曾被天使的硫磺毀滅的理由就藏在期間。其實,什麽都是對應着的。人類在死亡面前的狂歡,以色列人在金牛犢面前的熱舞,正以現代版本在拉斯韋加斯的街道大屏幕中輪番上演。空氣中充滿肉慾,沒有一絲風。

我並沒有帶着我的手指頭去那裏。我也沒有帶着先知或牧師的手指頭。人們放鬆,寬容,罪被商業和藝術精美包裹。拉斯韋加斯這沙漠中的奇葩,以癌症的速度變異着,以大自然沙漠為背景的剪影。以人心的沙漠為底盤。你來了,就在其中了。沒有人強迫你來,你來和留,是好奇,但為什麽會好奇?一個男人長時間獨自在曠野中,除了天云的變化,什麽也看不見,突然看見一個女人,一個年輕的女人,那麽,發生什麽就都不奇怪了,都可以理解了。

荒漠中需要相遇的奇跡。拉斯維加斯真有象徵性。人們到底是被什麽樣的吸力吸到沙漠裏的?我自有我的拉斯韋加斯。我自有我靈魂和情欲的黑洞。在拉斯韋加斯的人潮肉體擁擠中,我是靈魂缺席的空心人。如同奧德修斯一般,我是自願被緊緊綁在桅杆上嗎?我用了什麽樣的蠟封住耳朵?使誘惑不能穿越?

這個夏天的6月23日,我先去了賓州阿米緒人(Amish)居住的蘭開斯特小鎮,在那裏住了四天。周圍都是正在生長的玉米地,那是用來餵養牛馬的玉米,偶爾風吹過,會聞到一絲馬糞味。我體驗着簡樸給人的祝福,心靈沒有被攪擾的安寧,這裡的田園風光可以三百年如一瞬間,保持着不變。他們是今日還活着的某种曠野修道士團體,他們對現代物質文明的拒絕中有靈魂的堅持。

三百年前,阿米緒人的祖先來自德國。他們一直信奉基督教,不主張嬰兒出生時就受洗,認為應該到十八歲成人後有了自己的信仰才可以受洗。這樣的宗教主張在德國的宗教改革中遭受到打擊,信徒受迫害致死。他們被迫離鄉背井,逃離自己的祖國,從歐洲遷徙到世界各地。阿米緒人用獨特的日耳曼語朗誦聖經,他們不接受文明,不去外邊讀書,全村只有一閒學校,所有的孩子都在其中,上不同的課,只有一位老師。他們不用電話,晚上不用電燈,而用汽燈。絡腮胡男人穿著黑色的外套,翻出潔白的衣領,戴上黑色禮帽,駕四個大車古轆,灰黑色的篷子的馬車,高高坐在馭手的高座上。我也看見戴小圓布帽梳著髮髻的少女和小黑帽子的已婚婦女駕着馬車,從我眼前經過。

阿米緒人不去有霓虹燈閃爍地方,也就不會被拉斯維加斯的霓虹燈所迷惑了。這是一種智慧的選擇。我的心離阿米緒人很近很近。在那裏的時候,我會微笑。爲什麽人們會讓幻覺和虛假帶入死亡前狂歡的宴會呢!這是絕望,是瘋狂,因爲離死亡體驗很近,或者直接是以死亡作爲背景。讓我們吃喝快樂吧,反正明天就死了。“沿了我们没有走过的那条走廊、朝着我们从未打开的那扇门/进入玫瑰园。我的话/就这样在你的心中回响/——艾略特《四個四重奏》。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