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 导论C:加拉太书与雅各书

      加拉太书 导论C:加拉太书与雅各书无评论

在我们进入加拉太书的经文之前,还有一个问题需要交代。加拉太书,包括罗马书和希伯来书,集中阐述了因信称义的真理,并且以亚伯拉罕和妓女喇合等为例,说明他们称义是因着信,不是因为行律法(罗马书3:27;4:3;5:1;加拉太书3:24;希伯来书11章)。但是,雅各书2:18-26似乎完全针锋相对,告诉我们:“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们从别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样因行为称义吗?”。于是神学历史上就有了雅各书公案。这件事情也和马丁路德关于雅各书的个人评论纠缠在一起,所以让我们先从马丁路德说起。

一、马丁路德关于雅各书到底说了什么

我们的基本观点是:基督徒信仰的基本真理绝对是因信称义,绝不是因行为成义;雅各书绝对是圣经正典,是神所默示的;雅各书和其他使徒书信绝对不是矛盾的。

马丁路德的核心观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雅各书的真理份量不如保罗书信,特别是罗马书、加拉太书等;理由是很少谈耶稣和复活。第二,这只是他个人的观点,他不反对雅各书是圣经正典,以及别人对雅各书的推崇。但一直有人把马丁路德否认雅各书是圣经正典作为既成事实,现在已经以讹传讹。我觉得路德的“个人意见”确实有局限性,有一种极端的情绪,但总的来说,并没有偏离真理。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在教会历史上,对雅各书的争议绝不是从路德开始的。与加拉太书形成鲜明的对比,雅各书因为争议是最晚收入圣经正典的;在教父时代,希腊教会和拉丁教会都迟迟不原意将之视为正典。即使在后来的天主教的圣经里,雅各书也和罗马书等相区别,列为“后入正典者”。“轻视”雅各书应该是一种传统。其次,马丁路德在改宗时期高举因信称义,不愿意突出雅各书的信息,也是时代的要求。这一点唐崇荣牧师说的比较中肯:“从动机方面来看,我清清楚楚知道马丁路德一定要这么讲,因为神藉着他把福音的重要性重新发扬光大起来的时候,他不可能把行为跟福音相提并论,不可能把恩典和行为相提并论,他一定要强调恩典到一个绝对的地步,否则的话就不是sola gratia”(参见唐崇荣牧师归正查经讲座第三十七讲,希伯来书第五章7-10节 2001.3.28;下同)。

不过,唐崇荣牧师也附和了流行的说法,就是马丁路德否认雅各书是圣经正典;因此他说:“路德宗以后的看法就认为雅各书也是上帝启示的”。这不是真的。在这方面,巴克莱更有趣,他明明引用了路德这句话:“我对雅各书可谓推崇备至,虽然古代教会并不接纳,但我仍然认为这是一本颇有价值的书”。路德并不是拒绝雅各书为正典,只是根据他所强调的“个人意见”,不赞成雅各书和罗马书等并列,这在某种意义上也确实是圣经所排列的顺序。所以路德说得很清楚:“我拒绝他在我的圣经中与其他正典经文的作者并列(注意,反对并列不等于反对入典)。至于其他人给与此书的崇高地位,我并无意禁止,因为书中确实包含很多超凡的真理。”巴克莱有趣的地方是,在引用路德这些话之后,他加了一句总结:“路德对雅各书的评语真可谓毫不留情”。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出这样的结论的;他的结论与路德的说法正相反。

的确,在Luthers Works, vol. 35. p. 395-398中,路德对雅各书诚实地讲了“个人的感受”(to state my own opinion about it),正如任何一位诚实的基督徒对66卷书都可能有不同偏好一样。不仅如此,正相反,路德多次作为圣经正典引用雅各书(James 5:16、James 1:14、James 2:26、James 4:7、James 5:13,参见W 10 I, 1, in Plass,1097,1302;W10 III, 287 f in Plass 1231;W-T 1, No. 407,p 1349;W-T 1, No. 956 in Plass 1350。又参见Brevard S. Childs, The New Testament as Canon: An Introduction,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94)。特别在W6,95f-E op var arg5,281-SL19,1432中,路德在注释雅各书2:17节的时候,强调雅各和保罗是一致的,两个人不过是从不同侧面来说明信心;路德在相关注释中进一步赞同雅各的观点,不结果子的树是无用的,没有好行为的信心是愚蠢的梦(W45,691-E49,330-SL8,552; W40I,266-E Gal.1,227-SL9,210)。

一方面,路德说在基要真理上,雅各书没有罗马书重要(所以圣经把罗马书而不是雅各书放在第一卷),但这不能等同于雅各书就不是神的话语。这应该是两个问题。另一方面,路德多次强调行为的重要性,甚至达到了不厌其烦的程度,只是“归正神学”总是视而不见。首先路德强调真信心不是死的,是带着能动性的信心,是神在我们里面工作,信心是树,行为是果子;信心改变人的生命,是新生命的源泉和方向,它产生一切善工(W10 III 285-E 13,301-SL 11, 1458ff;W7,33-E27,193-SL19,1004,W5, 396-E op ex 15, 264-SL 4, 870f,etc.)。不过路德同时强调,善行不是你的工作,而是神通过祂的话语在你里面的工作。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区别,与今天教会学雅各书的动机完全不同(if they are so strongand bold in spirit, they might finally trustt in themselves, thinking that their progress is due to their own powers, W12, 411f-E11,5f-SL11,433)。所以信心功课本身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信心本身也是基督徒一生的功课(Believing is a lesson that is never finished,W33,110-E47,332-SL7,2272),根本不是有人批评的,所谓“路德注重一信就一了百了”。其次,路德专门引用雅各书谈到,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那样的信心根本不是真信心(It is, therefore, correctly said: faith without works is dead; in fact, it is not even faith,W6,85f-E op var arg 4, 340-SL19,1431f)。路德进一步谈雅各书和保罗书信的一致性:It is, therefore, a different matter to speak of faith and its power,as Paul dose (W 6, 95f-E op var arg 5,281-SL19,1432)。最后,路德直接抨击歪曲因信称义教义的人;他说,下面这种观点是错误和不能容忍的:既然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所以就不需要爱上帝和邻居;好像尽管你仍然奸淫,也没有关系,如果相信,仍然得救——路德说:“No,, my good man, this will not do! You will not possess the kingdom of heaven”(W45,146-E14,179-SL11,1701)。

路德在这里所关切的是,真正的自由,一定是在律法主义和放纵主义之间。这正是加拉太书的核心主题之一。那么既然我们赞成路德的观点,即在基本真理上,保罗书信、希伯来书与雅各书并不矛盾,不过互相引证,那么,我们怎么对待上面所列举出来的“矛盾”呢?

二、什么信心、什么行为、什么称义

在解决这个“矛盾”之前,有两个问题需要面对。

第一,我们一定要明白,圣经的编排顺序同样是圣灵的工作,有神学真理在其中。也就是说,圣经的顺序是按真理的轻重缓急以及信徒生命成长的规律安排的。更具体地说,没有读过前面的书卷,最好不要迫不及待地学习后面的书卷,因为前面的真理是后面的真理的根据。正因为如此,如果没有很好地领受四福音书,和保罗的13封书信,以及希伯来书,学习雅各书就可能不得要领,甚至堕落为行为称义论者。那些所谓雅各书与保罗书信矛盾的观点,就是未能认真学习前面的书卷而产生的恶果;那些特别钟爱雅各书,将之解释为道德神学和政治神学的,同样如此。所以传统教会一般不鼓励信徒自己先读雅各书,也包括箴言等;因为这些书卷若没有真理根基,很容易被视为世界其他道德行为指南或智慧语录。但现实正相反,由于中国文化传统对道德说教的偏执,由于某种政治情结,由于某种对人生智慧的钟爱,很多教会偏偏孤军深入雅各书,并且乐此不疲。由于人的罪性,也由于我们的传统,读雅各书最大的试探就是,以人为中心取代基督中心;行为自义造成道德骄傲和互相论断——雅各书容易成为论断别人没有爱的行动的石头,并使热爱此书的人,把自己想象为行动主义者,有资格指点江山。这正是很多人容易偏爱这卷书的主要原因。

第二、一知半解的教师容易忽视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和收信对象。首先,这封信的历史背景是教会处于大逼迫时代,这使信徒行为成为一个关注中心。雅各书鼓励教会在这样残酷的试炼中将真信心活出来。如果里面信却外面否认基督,这样的信心是不能接受的。其次,收信人是犹太人,而犹太背景的基督徒,有着深厚的律法传统;从他们的传统中教导他们,显然是一个更为现实、也更为有效的办法。这两方面的重要信息,都清清楚楚交代在雅各书1:1-2了:“作神和主耶稣基督仆人的雅各,请散住十二个支派之人的安。我的弟兄们,你们落在百般试炼中,都要以为大喜乐”。在这样一个前提之下,我们来具体讨论三个问题:雅各书所说的信心、行为和称义,与保罗书信以及希伯来书所说的信心、行为和称义,是什么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唐崇荣牧师多次谈到:雅各所讲的信心、行为和称义这三个概念,与保罗所讲的信心、行为、称义这三个概念,完全不同。首先,“保罗说的信心是真信心,而雅各书里面所提的信心是假信心”。其次,保罗书信中间的“行为”,就是“那些遵行律法而以为自己有功劳可以得救的人的傲慢,这种行为”;雅各所讲的“行为”是指“把真信仰付诸实行,在生活中间实践出来的善行”。最后,雅各讲的称义是“在人面前称义”,而保罗讲的是“在神面前称义”。唐牧师的观点帮助了很多人,愿神纪念他的工作。不过我今天要贡献的观点与他的见解有所区别。

首先,保罗和雅各所说的信,是没有区别的。“一信”,正如以弗所书4:5所说的。雅各从来没有否认信心,只是强调信心和行为并行(雅各书2:22)。唐牧师的意见在逻辑上是对的,但没有经文根据——雅各说不单单靠信心,那个信心不是假的,是真信心。只要我们稍微仔细注意一下,就能发现,雅各书同样是把行为建立在信心的根基之上的。1、雅各书全部内容都是以“在基督里”为前提的。这一点马丁路德的“个人意见”有些偏颇。雅各书并非没有提到基督,事实上,第一句话就写的很清楚,这封信同样是从基督来的。换一句话,整本雅各书的教导,所强调的行为,都是从基督来的,都是以信基督为前提的。所以,2、雅各书1:6在展开关于行为的长篇大论之前,特别指出:“只要凭着信心求,一点不疑惑。因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风吹动翻腾”。因此,3、雅各进一步告诉我们,所有的好行为都不是从人来的,乃是从神来的:“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叫我们在他所造的万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雅各书1:16-18)。感谢主,圣灵今天在这里再次提醒我们怎样认真读这句话:“我亲爱的弟兄们,不要看错了。”正是由于圣灵看明后来的人会“看错了”,把本来建造在信心根基基础之上的书卷,解读为行为中心的书卷,才把这句话放在那里。4、在讲行为之前,雅各又强调了一件事:“只是你们要行道”(雅各书1:22a);行的前提和对象是“道”,这也证明,没有道的行不过是乱行,可能是学雷锋,但绝不是学基督。这“道”就是雅各书之前的所有圣经书卷。因此,若没有认真领受这道的,孤军深入雅各书,就不知道要“行”什么了,就只能是行自己以为的“善”,好人好事。总而言之,雅各书第一章清清楚楚、丰丰富富地告诉我们:第二章及其后所说的善行,不是从人来的,果子是神所赐的,从圣灵来的——而人只有信才可能接受所赐的圣灵。

其次、保罗所说的行为与雅各所说的行为,确实不同。但这不同与唐牧师的解释有出入。保罗所说的行为无疑是指遵守律法的行为。这是很清楚的。但什么是雅各所说的行为呢?雅各书所说的行为是指“行道”(雅各书1:22);是遵行“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雅各书1:25),即“至尊的律法”(雅各书2:1)。我们要注意,“那全备使人自由之律法”和“至尊的律法”不等于摩西的律法,而是指基督的律法,就是“道”,就是基督的“新命令”(约翰福音13:34),就是摩西律法的总结:爱神、爱人。雅各书显然更强调了后者:“要爱人如己”(雅各书2:8)。雅各书并不主张守全摩西律法,“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2:10)。犹太律法按传统具体为613条,没有人能守全律法。总而言之,保罗讲的行为,是遵守摩西律法并试图以此在神面前称义的行为;雅各所说的行为,是指遵守基督的律法,就是爱。爱是摩西律法精意的总结。这一点,雅各和保罗完全一致:“爱是不加害与人的,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10)。换句话说,雅各所说的行,就是保罗所说的“顺着圣灵而行”(加拉太书5:16)的那个“行”;是加拉太书6:9“我们行善,不可丧志”的那个“行”。此外,雅各书所说的“行”,就是罗马书6:15-23所说的做“义的奴仆”。所以注意雅各开篇自称是基督的仆人。圣经是一位作者(圣灵),保罗和雅各如此在真理上完全一致,连细节都配合得天衣无缝。

第三,雅各所说的称义与保罗所说的称义完全不同。但这个不同应该不是唐牧师所解释的。保罗所说的称义,显然是指在神面前的。没有人可以靠行为在神面前称义,这是千真万确的。因此雅各所说的称义绝对不是救恩意义上的,也就是说,绝对不是指在神面前可以靠行为称义。但是,雅各的“称义”也不是在人面前的。需要注意,圣经从来没有教导人,靠行为在人面前称义。那恰恰是为圣经所禁止的。1、基督徒的善行不是为了向人称义,而是为了荣耀神(马太福音5:16;约翰福音13:35;路加福音17:10)。2、基督徒的善行面对世界的功用是被动的:“因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得前书2:15)——不是为叫世人称义或向世人称义,只是为了让某些人闭嘴。3、因为世人本不知道何为善,何为义——罪人不认识义、也没有资格称人为义,包括自义,除非得了圣灵的启示(约翰福音14:17;约翰一书3:1)。4、所以,基督特别吩咐门徒,“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所以你施舍的时候,不可在你前面吹号,像那假冒为善的人,在会堂里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马太福音6:1-4)。简而言之,雅各书所说的称义,绝不应该是“在人面前称义”。

那么,雅各所说的称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在某种意义上,雅各书之于罗马书或加拉太书等,犹如约伯记之于创世记。约伯记讲的是一个因信被神称义的人,怎样在魔鬼的试探中活出信心来,让魔鬼看见他因真信心所能有的行为。约伯就是雅各书中大逼迫时期的教会。教会在逼迫中,正如约伯被魔鬼试探。我们已经说过,这个魔鬼的试探,也包括个人私欲的试探,构成了雅各书的写作背景。因此,我的观点是,雅各所说的称义,乃是靠着信心,通过信心结出的果子,即在圣灵中的行为,向魔鬼和私欲夸胜,向审判夸胜(雅各书2:13)。或者可以勉强说,雅各说的称义,是上帝在魔鬼面前,称基督里的人的善行为义。

三、加拉太书和雅各书的共同一致

最后我们讨论一下加拉太书和雅各书最明显的一致性,就是两位使徒都在为真理竭力地争辩(犹大书1:3)。使徒书信和使徒们在这一点上的共同一致,对今天的教会实在构成一种挑战,或者说,一种审判。

英国的浸信会牧师大卫鮑森(Rev.David Pawson)在讲解《新约纵览》之“加拉太书”时,特别是在谈到保罗和彼得公开辩论的事件时,说过一段很有趣的话:现在的教会已经不是使徒的教会了,因为现在的教会有一种风潮,就是反对一切争议,把包容、圆滑视为美德;可惜现在基督徒最重视的这两种美德,在圣经里根本不算美德;这两种美德耶稣和他的门徒都没有。加拉太书和雅各书都是教会内部争论的典范。当使徒们有意见不同的时候,当真理受到威胁,要先公开澄清,而不是回避和掩盖。他们有意见不同的时候,就表示出来。今天的教会不敢不同意,只是要和睦,只喜欢大家相安无事,但加拉太书不是这样的书,加拉太书不是与非基督徒辩论,而且是与基督徒辩论。若没有马丁路德与当时教会的辩论,就没有宗教改革。加尔文的要义整本书都在辩论。大卫鮑森还感慨说:观点分歧就作不了朋友了吗?他还说:现在的男人没有勇气捍卫福音真理了,他们根本不敢在听见错误的教导的时候当面质疑。

我喜欢这位“心直口快”的牧师,他看见了教会今天的流弊。尽管他的一些解经有点儿信口开河,比如关于马可福音中“黑门山下大认信”一段。今天,教会把一切争议都等同于不属灵,所以现在的基督徒绝对比耶稣和保罗们都要“属灵”;按他们的标准,唯一属灵的是创世记3章开始的时候,魔鬼和亚当、夏娃之间的“和睦相处”。按他们的属灵标准,加拉太书和雅各书都是为了要显示作者自己比别人强,都当群起而攻之,都应“为他们难过,为他们祷告”。都应该这样回答:“你们争的那些我根本不在乎,我只知道基督复活了”……

现在,和睦成了新律法。好像基督徒来教会不是为追求真理,是来表演和睦的。一旦虚伪地忽略彼此认知的差异,就必然造成当面不争论,背后普遍的攻击和论断,并在此基础上分门结党。

我们必须清楚,第一,和睦不是最高的善:不能压倒真理。第二,真正的和睦一定是在真理基础之上的和睦。所以保罗说,信与不信的有什么相干呢?请特别注意加拉太书前后的“矛盾”。当保罗把真理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属灵”,因为属灵,你先要有灵可属。有人一遇到不同意见的讨论,就迫不及待地贴出加拉太书5:16-26节来论断人。他们忘记了,这些教导之前,保罗刚刚结束“相咬相吞”、“争竞,忌恨,恼怒,结党,纷争”、“嫉妒”。这是什么缘故呢?不能用后面的保罗论断前面的保罗,这是两个领域的事情。前面是救赎,后面是成圣;保罗的问题是真理,不是个人恩怨。真理问题最大,所以保罗才说:“我被你们论断,或被别人论断,我都以为极小的事。连我自己也不论断自己”(哥林多前书4:3)。那种知道什么“极小”,什么“极大”的信徒,才是真正重生、舍己的信徒。因为“我”(你)是什么根本不是最重要的;我的“态度”根本不是最重要的,人的一切义,都是污秽的衣服。最重要的事,极大的事,是基督,是真理问题。现在的宗教流感就是态度风潮,他根本不看你说的对不对,你说的是什么,反正你说就是你错,你争就是你错了。

这种特别关心属灵态度的流感,已经接近行为成义的异端了。他们自己不关心真理问题,也没有能力关心,连那关心的也要弄脏,打成破坏和睦的罪行。事实上,这种流感,或者红袖标们,起源于属灵的贫困和无聊。从本质上说,这是一群行为称义论者,他们的行为就是“属灵”。但由于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们属灵,他们就很关心“动机”、“态度”的事,要珍惜一切机会责备一切“争辩”的,来显示自己并非没有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以及灵命是如何与“争辩”的双方相比,绝对高你们一等。所以哪里有争论,这些小脚侦缉队就出现在哪里。换句话说,对争论见猎心喜,抓住时机慷慨激昂或语重心长一番,论断别人不属灵,是证明自己属灵唯一的捷径。他们所依靠的“真理”和逻辑,不过就是传统做人的那套伪善哲学、相对主义的道德观和虚无主义的真理观;就是蒙学读本、孙子兵法、道德经、资治通鉴、三国演义、水浒传中特别令人恶心的“伪智慧”,另外就是醉心禅定与灵修等异教思想;却总因为“忍不住站出来”表演属灵而半途而废。水浒传中的思想主要是占山为王、按资历排座次的帮派意识:教会是我们团伙的地盘,你不能置喙,不能像我们一样,我们是大哥,你是浪子——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介入的动机一定是出于政治投机,因为我们团伙信主就是出于政治投机;我们信得“却是战兢”,所以你们信一定也是“魔鬼也信”——这叫察己知人。

这种伪属灵包含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逻辑矛盾或自我指认:一方面,宣称人和睦是最高的善,真理争论就是等于破坏和睦;另一方面,自己对不和睦的批评同样是不和睦,却把自己的不和睦与别人的不和睦区别出来,自以为属灵,永远高高在人之上。你为真理的批评是不和睦,是不属灵;他为态度的批评是和睦,是属灵。你的批评是为了显得比别人强,他对你的批评的批评,不知道按什么玄学,就成了他为了显示自己比你弱……这里有禅定与灵修意识很强的后发制人者,他全部的高论就是没有绝对真理,你争就是文革传统;然而他正一本正经地告诉你,他的“没有绝对真理”的观点就是“绝对真理”;他的介入姿态和方法更得“文革”精义——魔高一丈,杀人不见流血。

在这种流感的覆盖之下,教会成了比世界更窒息的地方。正如中国成功地消灭了野生动物一样,教会已经成功地消灭了真以色列人。拿但业应该在教会里绝迹了,剩下的都是基督的弟弟妹妹们。不仅如此,确确实实,由于如此低的文化层次和灾民传统,任何为真理问题的讨论,真的会影响到友谊;也确实有些争论专因个人恩怨而起;结果一见争议必定义为恩怨。在中国教会的文化氛围里,朋友之间是不能有分歧的,一有分歧马上就反目成仇,分道扬镳。一个基本的常识是:正视差异才能有真正的友谊,这常识在我们的周围已经成了奢侈品和神话。一方面,友谊已经成了人情,“我对你好那么好,你怎么能批评我,而你批评我一定是对我不好”,这观点竟然成了特别公开的道理。另一方面,人的友谊不能高于基督的真理,否则,你那个小圈子,与刘关张的灾民团伙有什么区别呢?现在,用信仰换人情,买卖鸽子的事已经是教会的普遍文明了。

所以请原谅我也做愚妄人谈谈我的立场。第一、我若看见真理问题,会继续批评和接受批评,尽管我谈的未必是真理——其实这实在是废话,我又不是真理,这是既定事实。恩怨是你的大事,不是我的。第二、对一切态度主义的回应,我没有一句话回应。因为我和他们关心的完全不是一件事。第三、我对这些朋友有一个忠告,作为蒙恩的罪人,你与其百般挑剔一种态度并用它来显在人前,却仍旧只能在虚伪的罪人和不太虚伪的罪人之间迂回;不如节省一点儿生命,用于仰望真理。求神继续带领和祝福我们的学习,阿门!

任不寐,200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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