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难题:“一次得救永远得救”与教义问题

各位弟兄姐妹平安。首先为最近“不寐之夜”里面真理问题的讨论感谢神。这些讨论中最热闹的问题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吗);以及,“基督徒吃血”和“女牧者”两者之间的逻辑张力问题。无论如何,我们都看见,越来越理性和充满爱心的真理追问与见证,是蒙神喜悦的。我自己从诸位的讨论中受益良多。这些问题非常重要,需要求神怜悯和帮助我们,尽快澄清。我们也只是在常识层面讨论问题,远离“我们神学大师说的‘一次’、‘永远’和‘得救’,都不是你们(正常)人说的意思”那种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思的玄学。但请大家原谅,我今天只能用最简洁的话语与各位分享我的领受。最近一周,我的身体坏到了我入加以来最糟糕的状况,我正在为“不顾性命”付出“性命”的代价。我现在只能用两种姿势在电脑前打这篇博文,或站,或跪。愿主与我同在,与我们众人同在。

1、教义问题的争执,特别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问题的争执,不是发生在非黑即白的两造之间,而是双方都能为自己的观点找到圣经根据和神学支援。在这个意义上,我以为弗腓西门提弟兄和“大卫鲍森”牧师都有非常充分的圣经根据和神学道理。弗腓西门提弟兄引证的经文已经很充分了;大卫鲍森们也一针见血;不过批驳加尔文主义这个教条,启示录的七封书信更为充分——没有谁能够“污蔑”复活的基督反复申明“你若不悔改,我就撤掉你的灯台”仅仅是“策略上的恐吓”;或者回到那个车轱辘逻辑:这七间教会很多人“还没有真信”。若是如此,一直在七灯台之间行走的人子以及“教会”这个名字本身,都没有意义了。从神学上来说,前者依据恩典不可抗拒,并恐惧人神合作说的趁机抬头;后者担心廉价的恩典,并有希腊文语法的“持续相信”为据。我在这里首先要说的是,两者引用的经文和神学都是诚实的,唐崇荣牧师对希伯来书6:1-9的解释是弯曲圣经迎合教义,这是不对的。

2、我这样说并非两面讨好和各打五十大板显示高明。我要强调的问题是:“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个教义无法涵盖圣经的所有信息,甚至不断遇到与之根本对立的圣经经文。如果你只是列举支持这个教义的经文,略过明显反对这个教义的经文,我们就落入到宗派感情的试探之中。这样的讨论就不再是为了“正确”,而是为了“我正确”。问题的关键是;大公教会确立的任何教义,必须有一个否定性的条件——找不到任何一节经文与之明显对立;否则,若有任何一条、甚至多条经文与这条教义对立,这个教义就是假的。与圣经有关经文的矛盾,证明这样的“教义”只是盲人摸象的人意解经或者人自以为神的狂妄;甚至来自魔鬼的“岂是真说”。魔鬼对道的攻击和弯曲常用“片面性策略”,而非“全面否定性策略”,这是明显的。总而言之,教义必须以没有任何一条经文与之对立为逻辑前提;否则的话,你即使找到1万条圣经根据支持你的教义,也是毫无意义的。

3、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对立的经文是否见证神或圣经的启示是自相矛盾的呢?一方面我承认,圣经确实有“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经文支持;另一方面,圣经同样有这样的经文,信徒不能靠一次得救永远得救。这都是很明显的。答案应该在这里。“拯救到底”、“保守到底”的相关经文,基本上有三个限制。第一、神对特定选民、特别是使徒和先知等的特别坚守,为要他们成为教会的根基。神绝对拥有这个主权和意愿这样做。祂“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马书9:15)。我们没有理由说,神必须对每个人都这样。“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就是一种“强嘴神学”。第二、另外的相关经文只是表明,拯救到底是神的意愿,因为神愿万人都得救;但人未必都愿意按神的意思回应(耶稣为耶路撒冷哀哭就是明显的例子)。这里就涉及路德神学说的,恩典不可抗拒地临到是出于神,因此称为恩典;但拒绝恩典是出于人自己,人自负罪责。第三、最根本的问题是,上帝拥有不按我们的“教义”行事的至高主权,而又保证祂并没有违背自己——祂违背的只是被什么“基督教要义”缩小的“假上帝”。我们必须明白,任何神学定义的上帝都比上帝小。“人一说话上帝就发笑”,这在某种意义上是真的。上帝要按我或我们宗派发现的教义行事,这是人无法根除的狂妄。这种狂妄加尔文主义是始作俑者,流毒千秋。

4、我这样说绝非赞同真理的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这两种思潮是比加尔文主义更坏的蠢话;长期浸淫其中的人,就是保罗批判的,无知的妇人,虽然常常学习,却终究不能明白真道。我这样说只有一个目的——必须铲除有反证存在的教义,并让人重新在上帝的真理面前敬畏下来,谦卑下来。理性的总结、演绎与归纳,在证道过程中都无可厚非,即使连后现代主义的矫情也无法离开这些思想方法和表达方式;但是,我们必须永远记着,理性总结出来的“教义”和“神学”,总是“小于一”的,不是“一”本身。神学只是见证真理,但并不是真理本身。特别是,那些有明显反证的教义和神学,连见证的资格都不完全,就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了。与此相关,我也不反对教义本身,如三位一体,如因信称义等教义。这些大公教会的教义之所以存在并广被接受,圣灵的工作自然是根本,但显而易见的是,你找到不到圣经上与这些教义对立的经文;相反,所有的信息都为这样真正的教义做见证,至少不是明显矛盾。异端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教义成瘾”;我再说一次,在这方面,加尔文主义开了近代神学的先河;其双重预定论如出一辙。

5、与这个论题的讨论相关的,就是“基督徒吃血”的问题。我一直注意到有这样的评论:任不寐弟兄在“不许基督徒吃血”和“不许女人讲道”两个问题上持双重标准。我的观点是,基督徒在不妨碍软弱的人和不影响健康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偶像崇拜仪式之外,是可以吃血的。我之所以强调新约并没有建立起来“禁止基督徒吃血”的律法或教义,而耶路撒冷大会的禁止性规定乃是针对偶像崇拜仪式等具体问题的,理由同样是,圣经存在明显的反证。请注意马太福音15:16-20、罗马书14:17、林前8:8、提摩太前书4:1-5。由于这些明显反证的存在,“禁止基督徒吃血”的“律法”就是置上帝于“不义”的地位:圣经前后矛盾。至于创世记9:4,“唯独肉带着血,那就是它的生命,你们不可吃”,我们应该注意几个问题。第一、完全将血与肉分开是不可能的,这是佛教徒的伪善;第二、若仔细查考原文,指的应当是生血,而且,这段经文的重点在于接下来“敬畏生命”的教导;第三、挪亚之约同样是指向基督的,这不是说“旧约”过时了,而是说旧约在基督里“完成”了。上帝与亚伯拉罕以及摩西的很多“约”都指向十字架上的献祭。至于“不许女人讲道”这条命令,之所以可以普遍应用,就是因为在圣经中你找不到任何一条明显与之对立的经文。有些“女权主义者”所引用的例证,一直不顾保罗清楚定义的“教牧”身份。女先知不是女教牧,女人去传一些福音的信息也不是女教牧,女人参与教会的侍奉也不是女教牧……正因为没有相反的经文存在,再根据保罗表达这个看法的具体语境,就可以接受“不许女人讲道”的指示,是普世性的。

这也许是我撰写的最辛苦的一篇博文了。有言不尽意的地方,有说的特别极端、过于简明扼要的地方,请大家在主里谅解。一些经文我没有给出出处,也求神帮助我们,让我们在讨论问题的时候,常常不厌其烦地回去查考圣经。我正在适应这个新的写作姿势,附图会慢慢上传。冬天快来了,求神加倍保守我们的身心。庄子在《秋水》中作歌说:“时无止,分无常”。但基督徒的立场如此不同;我们的诗人说:“ 靠你有力量心中想往锡安大道的,这人便为有福。他们经过流泪谷,叫这谷变为泉源之地。并有秋雨之福,盖满了全谷。他们行走,力上加力,各人到锡安朝见神”(诗篇84:5-7)。愿恩惠、怜悯与平安,从父神和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给我们。阿门!

任不寐,2011年11月7日

发表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