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加拉太书

加拉太书 第十三课:这个人(加3:15-20)

15 弟兄们,我且照着人的常话说,虽然是人的文约,若已经立定了,就没有能废弃或加增的。16 所应许的原是向亚伯拉罕和他子孙说的。神并不是说众子孙,指着许多人,乃是说你那一个子孙,指着一个人,就是基督。17 我是这么说,神预先所立的约,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叫应许归于虚空。18 因为承受产业,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应许。但神是凭着应许,把产业赐给亚伯拉罕。19 这样说来,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借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20 但中保本不是为一面作的。神却是一位。

加拉太书 第十二课:十字架(加3:6-14)

从加拉太书3:6开始,保罗从基督徒个人生命的见证(从他自己到加拉太人)转向圣经来论证因信称义的真理。换句话说,基督徒所谓的个人生命见证,必须有圣经作为真理基础,而不仅仅是一篇动人的文学作品或“属灵的感动”。圣灵要带领我们回到圣经,回到基督。这9节经文可以按交叉结构来理解

加拉太书 第十课:论无知(加3:1-5)

1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2 我只要问你们这一件,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3 你们既靠圣灵入门,如今还靠肉身成全吗?你们是这样的无知吗?4 你们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吗?难道果真是徒然的吗?5 那赐给你们圣灵,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是因你们行律法呢,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

走进大学之二:直到黎明(约8:1-12)

这是“大学团契”里的第二课。第一课我们通过宗教比较讲论了基督教信仰的三大特征。今天,我们要藉着约翰福音8:1-12节讲一讲“基督教信仰的根基”。这个根基包括两个轴心:律法与福音,中心则是基督并祂钉十字架。今天,我们将分别从律法和福音两个方面,来领受基督的救恩。愿神与我们同在。阿门!

加拉太书 第九课:生与死(加2:15-21)

15 我们这生来的犹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 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17 我们若求在基督里称义,却仍旧是罪人,难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吗?断乎不是。18 我素来所拆毁的,若重新建造,这就证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0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21 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借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大学团契”第二课参考文献:风暴

最近一段时日,因为“三个月教会目睹之怪现状”,也因为我自己个人所经历的的心灵风暴,我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绝望之中。我不想伪装自己属灵上的刚强,我正在经历牧羊人大卫的心如死灰和特蕾莎修女的灵性黑暗。我突然找不到教会所诠释的那位神,仿佛跌倒在一个虚无主义的黑洞之中。我甚至开始怀疑基督教的上帝是否是存在的,更因我看见的暴虐与愚蠢,我已经把眼镜摔碎在教会的台阶上,无法收拾。

加拉太书 第八课:安提阿(加2:11-14)

11 后来矶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责之处,我就当面抵挡他。12 从雅各那里来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饭。及至他们来到,他因怕奉割礼的人,就退去与外邦人隔开了。13 其余的犹太人,也都随着他装假。甚至连巴拿巴也随伙装假。14 但我一看见他们行的不正,与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众人面前对矶法说,你既是犹太人,若随外邦人行事,不随犹太人行事,怎么还勉强外邦人随犹太人呢?

加拉太书 第七课:真合一(加2:6-10)

6 至于那些有名望的,不论他是何等人,都与我无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并没有加增我什么。7 反倒看见了主托我传福音给那未受割礼的人,正如托彼得传福音给那受割礼的人。8(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9 又知道所赐给我的恩典,那称为教会柱石的雅各,矶法,约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礼,叫我们往外邦人那里去,他们往受割礼的人那里去。10 只是愿意我们记念穷人。这也是我本来热心去行的。

加拉太书 第六课:为真理(加2:1-5)

1 过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并带着提多同去。2 我是奉启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传的福音,对弟兄们陈说。却是背地里对那有名望之人说的。惟恐我现在,或是从前,徒然奔跑。3 但与我同去的提多,虽是希腊人,也没有勉强他受割礼。4 因为有偷着引进来的假弟兄,私下窥探我们在基督耶稣里的自由,要叫我们作奴仆。5 我们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没有容让顺服他们,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们中间。